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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书画作品的定价标准

2017-11-10 15:50来源:美术报作者:.

唐寅 桐荫清梦图 62×30.9cm 绢本 故宫博物院藏
 
    明代嘉隆万时期,达到了封建经济的顶点。书画交易也迅速繁荣起来。了解明代的书画定价标准是研究当时书画交易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书法作品的定价标准
 
    唐代张怀瓘《书估》曾提到过书法作品的定价标准,他说:
 
    “如大王(王羲之)草书字值,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真书,偏帖则尔。至如《乐毅》《黄庭》《太师篇》《画赞》《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为国宝,不可计以字数,或千或万,惟鉴别之精粗也。他皆仿此。近日有钟尚书绍京,亦为好事,不惜大费,破产求书。计用数百万贯钱,惟市得洁库行书五纸,不能致真书一字。”
 
    就目前的资料看,这种标准在明代吴门及其周边地区被基本沿袭。如:成书于1621年的《长物志》有《书画价》一章,言及书法作品的定价:
 
    “书价以正书为标准,如右军草书一百字,乃抵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正书;至于《乐毅》《黄庭》《画赞》《告誓》,但得成篇,不可记以字数。”
 
    又,张丑在《清河书画舫》中也说:
 
    “(王羲之)草十行敌行书一字,行十行敌真书一字耳。”
 
    但根据这种标准定出的只是相对价值,当时王羲之书法作品的价格又该如何确定呢?在《戒庵老人漫笔》中有一条重要的记载:
 
    “逸少《二谢帖》真迹凡七十六字。后有赵清献公抃并苏子容等跋。字画亦无残缺。但墨气已尽。此余乡顾山周氏先世物,子孙欲求售,特携以问价于文衡山。曰:此稀世之宝也。每字当得黄金一两,其后三十一跋每跋当得白银一两,更有肯出高价者吾不论也。”
 
    《二谢帖》为行书。以此为参照,我们就可以算出王羲之草书和楷书的大致价格。其他书家的作品也多以字数多少来定价。如赵孟頫在世时,作品价格为一字白银五分,到了明代也应该依此标准并有所提高。
 
    绘画作品的定价标准
 
    关于绘画作品的定价,唐志契在《绘事微言》中说:
 
    “画有价,时画之或工或粗,时名之或大或小分焉,此相去不远者也,亦在人重与不重耳。”
 
    这句话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当代人的绘画作品是以绘制的工粗、画家名声的大小来定价的,即“时画之或工或粗,时名之或大或小分焉”。如仇英的画作就以工细著称,他的画作在当时价位最高。但他画一幅画所耗时日也极长。他的《子虚上林图卷》绘制时间达6年之久。画中有仇英题字:“嘉靖丁酉(1537年)孟夏六日始,壬寅(1542年)秋八月朔竟。”其二,绘画作品定价的关键还在于买家的好恶,即“亦在人重与不重耳。”
 
    唐志契又说:“至古人名画,那有定价?”古画真的无法定价吗?其实不然。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论名价品第》中就讨论了古画的定价标准。他说:
 
    “书画道殊,不可浑诘。书即约字以言价,画则无涯以定名。况汉魏三国,名踪已绝于代,今人贵耳贱目,罕能详鉴,若传授不昧,其物犹存,则为有国有家之重宝。晋之顾、宋之陆、梁之张,首尾完全,为希代之珍,皆不可论价。如其偶获方寸,便可椷持。比之书价,则顾、陆可同钟、张,僧繇可同逸少。书则逡巡可成,画非岁月可就,所以书多于画,自古而然。今分为三古,以定贵贱。以汉魏三国为上古……以晋宋为中古……以齐、梁、北齐、后魏、陈、后周为下古……隋及国初为近代之价……若铨量次第,有数百等……夫中品艺人有合作之时,可齐上品艺人;上品艺人当未遇之日,偶落中品。唯下品虽有合作,不得厕于上品。”
 
    这句话包含了三层含义:其一,画价高于书价,因为“书则逡巡可成,画非岁月可就,所以书多于画,自古而然。”其二,创作时间早晚(上古、中古、下古、近代)是古画定价的标准之一。其三,艺术价值高低(品第)也是古画定价的重要标准。
 
    元人汤垕的《画鉴》在论及古画价值也说:
 
    “得伯时(李公麟)画三纸,可敌吴生(吴道子)画一、二纸,得吴生画二纸,可易顾陆(顾恺之、陆探微)一纸。其为轻重相悬类若此。”
 
    这说明根据作品创作年代早晚、艺术价值高低来确定古画价格的定价标准一直被后代沿用。
 
    从项元汴的定价看明代书画的定价特点
 
    项元汴喜欢在书画作品后面记上“其值××金”,被孙承泽取笑为“俗甚。”然而,正是这个“俗甚”的项元汴为我们研究当时的书画定价标准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第一手材料。此外,需要纠正孙承泽的是:项元汴的记语“其值××金”,不是“所买价值”,而是他的定价。
 
    笔者选取项元汴的标价来分析当时书画定价的特点,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同一个人的定价标准比较统一。其次,作为当时声望最著的收藏家,项元汴对当时的书画交易价格应该相当了解。从项元汴的定价来看,当时书画定价有如下特点:
 
    其一,尺幅大小并非主要定价标准。清代书画家郑燮定过一个润例:“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基于此,许多人认为:尺幅的大小自古就是书画的主要定价标准。但是从项元汴的定价来看,情况并非如此,至少在明代不是这样的。以王羲之为例,项元汴为他的4件作品标过定价,这4件作品可以查到尺寸的有2件,都是行书,即《瞻近帖》和《平安、何如、奉橘三帖》。从字数上看,前者70字,后者53字,项元汴给前者的标价是2000两银子,给后者的标价仅200两银子。相差如此悬殊,显然不是单纯以字数为定价标准的。而从尺幅看,后者又大于前者。很明显,在定价时,尺幅的大小并非主要考虑因素。
 
    其二,山水画定价高于花鸟画定价。据《长物志》说:“画,山水第一;竹、树、兰、石次之;人物、鸟兽、楼殿、屋木小者次之,大者又次之。”即山水画是最被看重的。从项元汴的定价标准来看,同一作者的山水画定价远高于花鸟画定价。以元代画家钱选为例,项元汴为他的两件作品标过定价,一幅山水,标价30两银子,一幅花鸟,标价10两银子。两幅画的尺寸大致相同。山水画的价格却是花鸟画的3倍。
 
    鉴藏家心目中的书画价值标尺
 
    李日华是明代后期著名的鉴赏家与收藏家,长期的书画购藏经历不仅炼就了他区分真赝、评判甲乙的如炬目光,也在他的心目中形成了一把价值标尺:
 
    “余因戏为评古次第云:晋唐墨迹第一,五代唐前宋图画第二,隋唐宋古帖第三,苏黄米蔡手迹第四,元人画第五,鲜于虞赵手迹第六,南宋马夏绘事第七,国朝沈文诸妙绘第八,祝京兆行草书第九,他名公杂札第十。”
 
    这把标尺包含如下内容:其一,大体沿用了根据创作年代早晚、艺术价值高低来确定书画价格的定价标准。其二,同一时代的书画作品,画价高于书价。如“宋图画”位列第二,而“宋古帖”与“苏黄米蔡手迹”则分别列于第三、第四。其三,南宋院画家马远与夏圭的作品价位较低,这可能是受粗疏草率的浙派末流连累,因为浙派画家主要师法马夏。在为明代书画家陈道复的一幅草书题跋时,李日华写道:“今人重古蔑今,留五百年后酬善价。”“重古蔑今”是对明代书画定价标准的概括。
 
    弄清明代书画的定价标准,再以之作参照,去分析纷繁复杂的书画价格,我们就会无往而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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